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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教育信息化杰出贡献单位及个人评选活动细则

发布时间:2015/9/21

 

为表彰在教育信息化科技领域技术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鼓励教育信息化领域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行业创新与发展,提高我国教育信息化综合实力和水平,中国教育行业联合会与中国计算机与互联网联合会共同举办面向全国教育信息化领域的单位和个人的第三届全国教育信息化杰出贡献单位及个人评选活动。为做好本届评选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特将有关评选细则公布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国教育信息化领域内进行研发、设计以及应用,并具有创新实用科技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选。

(一)全国范围内教育信息化相关工作的各类单位(机关、团体、法人及企业等)。

(二)全国范围内从事教育信息化技术研发、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优秀工作人员。

二、奖项设置

(一)先进单位类

1、第三届全国教育信息化特别贡献单位10家。

2、第三届全国教育信息化年度领军单位10家。

3、第三届全国教育信息化卓越创新单位10家。

(二)先进人物类

1、第三届全国教育信息化杰出贡献人物奖10名。

2、第三届全国教育信息化创新成就人物奖10名。

3、第三届全国教育信息化新锐科技人物奖10名。

三、评选标准

(一)先进单位类

1候选单位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齐全。

2、候选单位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教育信息化技术与服务,具有一定的用户规模和优良的用户体验。

3、候选单位在教育信息化模式、产品、技术、服务等方面积极实现变革,创新成果显著,具备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

4、候选单位在国内教育信息化领域树立了卓越品牌,成为产业创新发展、提升竞争力的引领者和推动者。

5、候选单位在国内教育信息化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公众认可度和美誉度较高。

6、候选单位在做大做强中业绩显著,在同行业内居于领先地位。

7、候选单位在教育信息化技术研发和应用领域已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我国教育信息化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先进人物类

1、候选人品德良好,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2、候选人具有三年以上行业从业经验,在教育信息化产品研发、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公司治理、效益提升、品牌经营等方面做出卓越贡献。

3候选人具有先进的教育信息化科技理念,持续在该领域内推动变革,不断发现和创造新价值,对中国教育信息化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和深远影响。

4、候选人在教育信息化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推动国内教育信息化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5候选人在教育信息化领域研发成果显著,拥有两项以上科研成果或专利技术,并获得广泛应用和推广。

6、候选人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经营管理水平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7、候选人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品牌创新方面业绩突出,率领企业创造了巨大的市场价值。

四、评选流程

具体评选流程如下:

(一)申报推荐阶段:0921--1012

(二)资格初审阶段:1013--1026

(三)专家评审阶段:1027--1116

(四)综合审定阶段:1117--1120

(五)颁证表彰阶段:11月下旬

五、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为维护奖励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第三届全国教育信息化杰出贡献单位及个人评选活动”奖励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其评审和表彰工作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预。

(二)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国内教育信息化领域著名的专家、学者及媒体共同组成。

六、材料申报

要求申报单位或个人提供如下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次活动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交参评对象的基本信息和相关书面材料。请根据申报奖项分别填写,加盖单位公章上报。

(二)相关申报材料发送至活动官方邮箱:china_education@outlook.com

七、奖励办法

第三届全国教育信息化杰出贡献单位及个人评选活动”各奖项名单公布后,将在表彰大会上由活动主办方向获奖单位及个人授予荣誉证书,颁发奖金。

国内多家主流媒体将对本活动设专题进行全程追踪报道,获奖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将在媒体进行宣传、推广。